郭春明律师
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法学博士,现担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、行政法教研室主任、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、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天津市环保促进会秘书长等职务。
郭春明律师法学理论深厚、知识体系全面、坚持理论联系实践、实践丰富理论,能够熟练运用英文处理各种法律事务。郭春明律师长期以来为天津市各级政府、各工商局、公安局、上市公司、企业投融资和机构投资者担任法律顾问或法律培训讲师。郭春明律师专注于房地产法、土地法、拆迁法规的研究,代理大量土地征收、房屋拆迁案件。
郭春明律师执业以来,始终秉承“优质、诚信、高效”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,以正直人品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,无论是在学术领域还是法律实务领域都树立了良好的口碑。